RPGA是WotC官方為了D&D所提供的制度化遊戲經歷。借著RPGA,你能夠參與大規模世界通行的遊戲並和數以千計的社群成員互動,甚至為自己贏得D&D遊戲活動專屬的獎勵。不論你是在家、在店家的D&D桌上、或甚至旅行到大型集會或其他活動,RPGA在各個層面都能提供給每個人不同的遊戲體驗。請參考http://www.wizards.com/rpga以獲得更多訊息。


 

而這部份呢,是重出江湖的感想。

其實老實講我以前還滿廚的。現在回想起來,有些堅持是對的,而有些則錯誤很大。兩三下就弄到二級的結果是某種程度的自傲吧。為了兩個虛無的頭銜,不知道猛些什麼東西,時代已經過去了,但可慶幸的是認識的人卻留了下來。四版發售後,以前覺得很重要的頭銜隨風而去,雖然在這很長的數年間我都沒有再去接觸D&D,但是RPGAHQ就像是怕我忘記我是誰似的,斷斷續續的寄東西給我,有些甚至是我不該拿的獎賞,只能好好的收起來和沉眠的3.5規則書放在一起。

自從開始想重新回到D&D的領域中,也掙扎了好一段日子,規則不熟、沒玩家、沒場地、沒時間等等的。只好想著能做多少算多少,開始看四版的書,翻譯一些覺得還不錯淺顯易懂而且重要的段落。量很少,因為我不想違背自己的初衷,當初我最痛恨的就是把一本書分段全部翻譯然後當成至寶供起來、藉之讓自己變大大、或是用分享的名義散佈等等。是二級GM的自傲也好,是無謂的正義感也罷,這點到如今我依然是不後悔。當然每個人都知道WOTC是個黑店,買hardcover就算了,paperback的書實在是有點過於昂貴,而且出補充規則書就像賣肉粽,一次就一整串。基本上,即使我是個DM,我在帶團的時候並不可能每本書都有,然而在允許範圍內的基本書籍該買的還是會盡量買。嘛,自己是這樣執行的,不管再怎麼看不過去,其他人的錢怎麼花我倒是管不著就是。不論玩家在哪邊看到有趣的東西想用,只要我看過該書的記載而且正確無誤,除非該物件有明顯缺失,否則依照角色扮演的原理來看並沒有不允許使用的理由。

第二個我覺得行之有理的是RPGA official rule。某年,我曾經因為對規則執行有疑慮,衝去台北的gameday。但是因為某些個人因素待不久就離開了,由同行的人留在那邊玩。其實是沒啥建設性的行動,老實講,因為這件事情的執行上是有許多疏失的,如果可以用溝通解決可能還漂亮一些。基本上我認為舉行gameday的單位本來就是RPGA,既然是他們的活動那不論如何參與者就應該照著規定走,要不然就不要參與該活動,僅此而已。目的只有一個,手段卻有多種選擇,只能怪我太年輕氣盛吧。換個角度說,劇本及所有其他贈品本來就是會後可以帶回家關起門來搞的,那就別弄到整個活動都在制度外才好吧,即使只是做個樣子。這段就寫模糊點,否則有很多主辦就急著搶椅子坐了。

最近看四版的書,其中最有感動的是DMG。四版的DMG真的是超越以前的所有同名作,這本真的在設計campaign和adventure上對讀者有非常大的啟發。也是因為DMG才讓我把先前的行為重新想了一次。當中一段提到,不論規則怎麼訂都有其中的理由,而DM與玩家們最重要的是從這遊戲當中獲得樂趣。確實沒錯。如果堅持在RPGA的規範當中會讓你失去樂趣,這個組織就不適合你,如此而已。當時身邊的玩家對於官方的劇本都感到不錯滿意,在歡笑中在幹譙中,玩過一份又一份。最後因為我個人的問題,很長的一段時間都沒再接觸D&D,RPGA的主打也從FR變成EB,版本也從3.5E變成4E。重要的事情從來都沒有變,而卻被我所堅持的許多東西遺忘。我們應該在規則當中獲得樂趣,若規則本身會帶來強烈的束縛,那這樣的規則不要也罷,這應該是TRPG的真義吧。目前來說,RPGA對我來說還是有非常強大的誘因,但是我也耳聞有許多人覺得這是一個弊大於利的組織。畢竟這是個人的選擇,我也只能說以前會高聲疾呼的我太愚蠢,如上所說,在遊戲當中獲得樂趣最重要,不論是何種規則與限制,都只是為這眾人參與的遊戲提供一個公平的基線。

這個噁心的回憶錄就寫到此為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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